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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介绍2017年度新能源并网、能源监管投诉举报处理情况 解读清洁取暖规划等政策

日期:2018-01-24    来源:国家能源局

能源资讯中心

2018
01/24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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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清洁取暖 可再生能源 新能源 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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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4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现场公布了2017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和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并向大家介绍国家能源局“放管服”改革工作成效,解读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和《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有,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司长梁昌新、电力司副巡视员郭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市场监管司司长向海平、电力安全监管司司长童光毅,综合司司长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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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首先由,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梁志鹏副司长介绍2017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

一、可再生能源整体情况。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抓紧解决机制和技术问题,优先保障清洁能源发电上网,有效缓解弃水、弃风、弃光状况。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和《关于促进西南地区水电消纳的通知》。各方面积极采取措施,特别是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等采取多种技术和运行管理措施,不断提升系统调节能力,优化电力调度运行,使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有较大改善。

一是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17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6.5亿千瓦,同比增长14%;其中,水电装机3.41亿千瓦、风电装机1.64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3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488万千瓦,分别同比增长2.7%,10.5%,68.7%和22.6%。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6.6%,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的清洁能源替代作用日益突显。

二是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不断提高。2017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消纳的全方位解决方案。2017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00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26.4%,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其中,水电119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风电30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3%;光伏发电11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8.6%;生物质发电7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7%。全年弃水电量515亿千瓦时,在来水好于去年的情况下,水能利用率达到96%左右;弃风电量419亿千瓦时,弃风率12%,同比下降5.2个百分点;弃光电量73亿千瓦时,弃光率6%,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

水电并网运行情况。2017年,全国水电新增装机约900万千瓦。新增装机较多的省份是四川(458万千瓦)、江苏(150万千瓦)和云南(98万千瓦),占全部新增装机的78.5%。全国水电发电量119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水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579小时,同比降低40小时。

风电并网运行情况。2017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1503万千瓦,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势头,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占比50%,风电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山东、河南、陕西、山西新增装机均超过100万千瓦。到2017年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1.64亿千瓦,其中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占25.6%,“三北”地区占74.4%。

2017年,全国风电发电量30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3%;平均利用小时数1948小时,同比增加203小时;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较高的地区中,福建2756小时、云南2484小时、四川2353小时。2017年,全国风电弃风电量同比减少78亿千瓦时,弃风率同比下降5.2个百分点,实现弃风电量和弃风率“双降”。大部分弃风限电严重地区的形势均有所好转,其中甘肃弃风率下降超过10个百分点,吉林、新疆、宁夏、内蒙古、辽宁弃风率下降超过5个百分点,黑龙江弃风率下降接近5个百分点。

光伏发电并网运行情况。受上网电价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2017年光伏发电市场规模快速扩大,新增装机5306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3362万千瓦,同比增加11%;分布式光伏1944万千瓦,同比增长3.7倍。到12月底,全国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3亿千瓦,其中,光伏电站10059万千瓦,分布式光伏2966万千瓦。

从新增装机布局看,由西北地区向中东部地区转移的趋势明显。华东地区新增装机1467万千瓦,同比增加1.7倍,占全国的27.7%。华中地区新增装机为1064万千瓦,同比增长70%,占全国的20%。西北地区新增装机622万千瓦,同比下降36%。分布式光伏发展继续提速,浙江、山东、安徽三省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占全国的45.7%。2017年,全国光伏发电量11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8.6%。全国弃光电量73亿千瓦时,弃光率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弃光主要集中在新疆和甘肃,其中,新疆(不含兵团)弃光电量28.2亿千瓦时,弃光率22%,同比下降9.3个百分点;甘肃弃光电量18.5亿千瓦时,弃光率20%,同比下降9.8个百分点。

生物质发电并网运行情况。 2017年,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274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1488万千瓦,同比增长22.6%;全年生物质发电量7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7%,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势头。累计装机排名前四位的省份是山东、浙江、江苏和安徽,分别达到216万千瓦、158万千瓦、145万千瓦和119万千瓦;新增装机较多的省份是山东、浙江、广东和安徽,分别为37万千瓦、36万千瓦、33万千瓦和24万千瓦;年发电量排名前四位的省份是山东、江苏、浙江和安徽,分别为107亿千瓦时、91亿千瓦时、83亿千瓦时和70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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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司司长向海平介绍了2017年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收到有效信息情况。2017年,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共收到有效信息71489件。

按诉求性质分类,投诉6997件,占有效信息的9.79%;举报193件,占有效信息的0.27%;咨询56429件,占有效信息的78.93%;表扬、求助、建议等其他方面7870件,占有效信息的11.01%。按反映渠道分类,12398电话70843件,传真4件,电子邮件568件,其他74件。

(二)分类情况。2017年收到的有效信息中,电力行业类55933件,占78.24%;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类7435件,占10.40%;石油天然气行业类818件,占1.14%;煤炭行业类39件,占0.05%;其他事项7264件,占10.16%。投诉举报主要集中在电力行业,共6555件,占91.17%。从电力行业业务分类情况看,供电服务方面5657件,占86.30%;电力安全方面386件,占5.89%;成本价格和收费方面295件,占4.50%;市场准入方面48件,占0.73%;项目建设方面12件,占0.18%;电力交易方面5件,占0.08%;规划和政策方面2件,占0.03%;其他方面150件,占2.29%。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2017年,投诉举报在电力行业主要反映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供电服务存在不足。个别供电企业服务观念淡薄,业务水平不高,对群众咨询的事项、反映的问题解释不清楚、处理不恰当;部分供电企业未尽到“一站式”服务和一次性告知义务,拖延办理用电报装、合表分户、新能源发电并网等业务;有的供电企业故障抢修能力不足,故障停电发生后反应迟缓、修复时间长;部分地区受季节性气候、供电设施老旧等因素的影响,低电压、频繁停电问题易发多发。

(二)电费收取不够规范。部分供电企业电价政策宣传不到位,电费收取信息披露不充分,引起用户质疑或者误解;有的供电企业在农网改造过程中向用户筹资筹劳,或者收取不合理的电力设施设备安装服务费;个别供电企业不按规定电价收取临时用电、农灌用电电费,或者估抄、漏抄、错抄表计电量,或者限制用户用电、购电,甚至对用户强制停电;部分村委会、住宅小区物业公司、房屋出租业主代收代缴电费时,加价收费、“搭车”收费等。

(三)电力安全存在隐患。有的供电企业电力设施安装位置不符合电力设施安全标准要求;部分供电企业电力设施设备维护更换不及时,导致设施设备保护层破损、架空线路垂落、电杆倾斜;个别供电企业不按规定张贴安全标识、警示牌等。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主要反映了个别供电企业未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费用结算流程、个别业主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发电业务办理流程不熟悉等问题。

三、处理结果。2017年对收到的7190件投诉举报事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能源局对属于监管职责范围的5943件进行了受理,占投诉举报事项的82.66%;其他不属于能源监管职责范围的,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及时转办。

针对群众反映的投诉举报事项,国家能源局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进行了处理:一是通过解释说明,澄清事实,消除误解;二是通过协调督促,加快频繁停电、电压低等电能质量问题的解决速度,保障了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三是通过责令整改、监管约谈、行政处罚等方式,及时纠正了供电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其履行普遍服务义务,维护了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全年已办结投诉举报事项5814件,占投诉举报受理量的97.83%,对于尚未办结的事项,将按照规定时限尽快办理完毕。
在过去的一年里,12398能源监管热线立足监管职责,紧贴民生需求,认真倾听群众呼声,积极解决百姓难题,充分发挥了民生通道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新的起点。我们将继续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进一步发挥12398能源监管热线知民情、察民意、纾民怨、解民忧的作用,进一步畅通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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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司副巡视员郭伟解读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

经国务院同意,2017年12月5号,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会同财政部、环保部、住建部等10部委联合印发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共分为6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规划基础。由于我国以煤为主的资源禀赋特点,长期以来,北方地区冬季取暖以燃煤为主。截至2016年底,我国北方地区城乡建筑取暖总面积约206亿平方米,其中燃煤取暖面积约83%,取暖用煤年消耗约4亿吨标煤,其中散烧煤(含低效小锅炉用煤)约2亿吨,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同样1吨煤,散烧煤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是清洁集中燃煤的10倍以上,散烧煤取暖已成为我国北方地区冬季雾霾的重要成因之一。通过各种清洁取暖方式全面替代散烧煤,对于解决我国北方特别是京津冀地区冬季大气污染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总的来看,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面积比例非常低(仅占约三分之一),且发展缓慢,城乡差距十分明显。具体问题包括:缺少统筹规划与管理,部门间协作不足,体制机制与支持政策有待改进,清洁能源供应存在短板且普遍成本较高,技术支撑能力有待提升,商业模式创新不足,建筑节能水平低,取暖消费方式落后等。

第二部分是方向目标。在坚持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加关心人民群众的身边事,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生活质量。严格按照中央有关精神,强调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坚持清洁替代,安全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坚持全面推进,重点先行;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坚持军民一体,协同推进。

《规划》提出,到2019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替代散烧煤(含低效小锅炉用煤,下同)7400万吨。到2021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替代散烧煤1.5亿吨。供热系统平均综合能耗降低至15千克标煤/平方米以下。北方城镇地区既有节能居住建筑占比达到80%。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雾霾严重城市化地区的散煤供暖清洁化。考虑到地区差异,《规划》对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传输通道“2+26”重点城市和其他地区的城市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分别提出了清洁取暖目标。

第三部分是推进策略。清洁取暖方式多样,适用于不同条件和地区,且涉及热源、热网、用户等多个环节,应科学分析,精心比选,全程优化,有序推进。《规划》从“因地制宜选择供暖热源”“全面提升热网系统效率”“有效降低用户取暖能耗”三个方面系统总结了清洁取暖的推进策略。热源方面,全面梳理了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太阳能、工业余热、清洁化燃煤(超低排放)等各种清洁取暖类型,对每种类型的特点、适宜条件、发展路线、关键问题等进行了重点阐述。热网方面,明确有条件的城镇地区优先采用清洁集中供暖,加大供热系统优化升级力度。用户方面,强调了提升建筑用能效率,完善高效供暖末端系统,推广按热计量收费方式。此外,《规划》对热源、热网和用户侧的重点任务也设立了相应的发展目标。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规划》从任务分工、资金支持、市场交易与价格机制、能源供应、体制机制改革、技术装备、产业发展、环保监管、舆论宣传等各个环节提出了细化措施。

一是上下联动落实任务分工。按国家-地方-企业三个层面,国家部门做好总体设计,指导推动;地方政府制定实施方案,抓好落实;企业承担供暖主体责任,提供优质服务。 二是多种渠道提供资金支持。精准高效使用中央财政资金,以“2+26”城市为重点开展清洁取暖城市示范,中央财政通过调整现有专项支出结构给予奖补激励。鼓励地方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拓宽融资渠道,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 三是完善价格与市场化机制。综合采取完善峰谷价格制度、优化居民阶梯价格政策、扩大市场化交易等支持政策降低取暖用气、电成本。合理确定清洁取暖用热价格,疏导清洁取暖成本矛盾。四是保障清洁取暖能源供应。从天然气供应、配电网建设、地热资源潜力勘查、生物质原料供应、余热资源需求调查、清洁煤供应、集中供热管线建设与维护、央企业绩考核政策等方面提出全方位保障措施。五是加快集中供暖方式改革。围绕优化供热运行和建立热力市场,提出改进集中供暖方式,进一步做好供热节能管理,优化区域集中供暖,提高供热市场化程度。六是加强取暖领域排放监管。大力推进集中燃煤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提高排放监管力度。明确生物质锅炉排放标准与监管要求,提高天然气壁挂炉氮氧化物排放要求,严格散烧煤流通监管。七是推动技术装备创新升级。在清洁供暖科技创新、装备升级、设备质量提升等方面提出细化措施。八是构建清洁取暖产业体系。建立健全行业标准体系,创新经营模式,提供多元化综合能源服务。九是做好清洁取暖示范推广。开展“2+26”城市清洁取暖试点。结合雄安新区建设规划,推动雄安新区清洁供暖示范。加强媒体宣传,普及清洁取暖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清洁取暖环保价值的认识。十是加大农村清洁取暖力度。明确农村清洁取暖责任部门,建立管理机制,充分利用生物质、沼气、太阳能、罐装天然气、电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对于暂时不能通过清洁供暖替代散烧煤供暖的,重点利用“洁净型煤+环保炉具”“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的模式替代散烧煤供暖。

第五部分是评估调整。对规划实施情况监管、评估考核及中期调整等提出了要求。

第六部分是附件。为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有序、健康发展,单独编制了《北方重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气源保障总体方案》作为附件。

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已经表明,清洁取暖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必须因地制宜,统筹考虑。本次发布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从现状和问题分析出发,在方向目标、推进策略、支持政策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部署。《规划》的出台,将有利于各方面统一思路,协调配合,科学开展工作,对清洁取暖深入、可持续推进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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