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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2018~2019年发用电放开幅度控制在30%

日期:2017-09-13    来源:中国电力报

能源资讯中心

2017
09/13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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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力体制改革 供电安全 电网企业 售电侧改革

近日,上海市印发 《上海市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计划2017年上海市发用电计划放开幅度控制在10%,重点完成输配电价核定、交易机构改制方案,启动发电侧部分领域市场改革试点和电力用户直接交易。2018~2019年,发用电计划放开幅度控制在30%左右,实现发用电计划初步放开,启动售电侧改革,促进供需直接衔接。2020年以后完成电力市场体系、配售电市场体系设计,整体推进电力市场改革。

《方案》要求,上海电力体制改革要把特大型城市供电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电力的统一调度;同时应逐步引入竞争机制,增强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

《方案》明确,制定输配电价改革方案、加快电力交易中心改制、制定发用电计划放开方案、制定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制定配售电侧改革方案五大改革重点任务。其中,考虑上海市产业布局多样化等特点,合理预测电网新增投资和电量增长,科学测算上海市电网输配电价总水平、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和交叉补贴;研究建立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规制制度、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考核制度等。

考虑上海特大城市的特殊性,《方案》明确,建立多层次市场,保障不同风险偏好用户合理用电需求,妥善处理交叉补贴,对居民、农业和重要公益事业等优先用电,通过政府定价予以保障。同时,切实发挥政府在电力规划、统筹协调、市场监管和保障民生中的作用,市场规则设计需兼顾市场公平竞争与绿色能源优先消纳两方面因素,有效保障电力公共服务。

在发用电计划方面,《方案》明确,更多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遵循三权并重的原则,确定一、二类优先发电的保障机制与调整机制。界定一、二类优先购电权具体范围,调查统计上海电网优先购电权的规模,明确优先购电权的保障机制与调整机制。以常态化、精细化、市场化手段做好有序用电工作,主动减少高峰用电负荷。其中,明确上海市煤机调峰调频电量按照供电煤耗、环保水平差别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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