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正式下文批复国电霍州发电厂二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通过验收,这是继7月6日一号机组获验收批复之后的又一喜讯,至此,该厂两台2×600MW机组均圆满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在全国环保要求日益严格的形势下,霍州电厂积极开展机组环保改造,两台机组超低改造总体方案为脱硫系统采用单塔双循环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脱硝系统在备用层增加一层催化剂,除尘系统改造在脱硫出口增加湿式电除尘器。改造完成后,经过现场检测,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浓度排放值均达到山西省《关于推进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的实施意见》中第I类超低排放标准要求。该厂同步更换的高精度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及辅助参数设备,也均达标并顺利通过验收。
该厂两台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分别利用机组大修时间进行。其间,该厂科学确定改造方案,选择成熟的工艺路线与供应商、施工单位,制定安全可靠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方法,保障了改造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合理安排在线监控设施比对监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精心细致准备迎检资料,确保超低改造顺利通过山西省环保厅的验收。
该厂两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后,为企业拓展电量市场、争取超低排放环保电价、提升经营效益提供了有力支持。
下一步,霍州电厂将继续坚持“环保与生产并重”的理念,不断提高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各项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超低排放,履行企业“奉献绿色能源”社会责任,为山西省“蓝天保卫战”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