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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核电监管部门延长高浜核电站两机组运营时限20年

日期:2016-06-22    来源:新华社

能源资讯中心

2016
06/22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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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浜核电站 福岛核事故 核电机组

日本原子力规制委员会20日允许已经启用40年的高浜核电站两个机组延长运营20年。这是2011年福岛核事故后,日本原子力规制委员会依照新制度首次认可核电站延长运营。

日本原子力规制委员会认为,关西电力公司高浜核电站1号和2号机组目前状况合格,经过“安全对策”施工后可以延长运营20年。目前,两个机组处于检修停运状态,预计在进行强化抗震改造后将于2020年后重启。

高浜核电站1号和2号机组分别于1974年底和1975年底启用。此次获得延长运营许可后,两个机组将可分别运营至2034年底和2035年底。

福岛核事故后,日本提高核电站的运营安全标准。依据新规,核电站运营年限原则上为40年,但是如果核电站通过必要的检查和改造,被监管机构认定具备充分的耐久性,则可获得一次最长时限为20年的延长运营许可。

今年1月和2月,关西电力公司重启高浜核电站两个机组。由于居民控诉,大津地方法院于3月初作出禁止运转裁定,认定关西电力公司高浜核电站重启准备工作不充分。这也是日本法院首次判决关停正在运转的核电机组

日本境内约有50座商业核电站。全国电力供应核电占比约为三分之一。福岛核事故后,日本政府一度叫停所有核电站运营,要求接受安全检查。目前,只有九州电力公司位于鹿儿岛县的川内核电站两个机组保持运营。今年3月,川内核电站被曝出危机应对准备不足,核电站周边近半数放射性剂量监测仪不能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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